1、如果男方父母在遗嘱中明确表示遗产只归男方一方所有,那么女方没有份额。遗嘱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能够明确财产的分配意愿。当遗嘱明确房产归男方个人时,就排除了配偶对该房产的共有权,此时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主张份额。
2、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是否有份,取决于遗嘱内容、法定继承顺序以及配偶的继承权限制与条件。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未提及配偶的情况下,配偶通常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房产继承。但具体的继承份额和条件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父母的其他子女情况以及配偶自身的行为等。
3、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没有份,配偶并不是属于法定的继承人的范围之内,但是对于所继承到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说在相关的遗嘱方面已经明确的说明,仅仅是基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并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有份吗?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没有份,但是继承得到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4、单纯从遗产本身来说,配偶是没有继承权利的。然而一旦遗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便有了相应的份额。这主要是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协议明确指出。具体来说,如果遗产直接归属于继承人,配偶没有继承权。
5、老人生前的合法财产只能由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因此,子女的配偶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依据《民法典》(法律)1062条第4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配偶对夫妻的共同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
6、法律主观:一般情况下,男方父母的遗产,女方没有继承的权利。但是如果男方父母有遗嘱说明女方可以继承遗产的,那就可以参与分配。或者男方去世之后,女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1、不一定呢!如果老公不计较,那就该列入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老公的父亲在指定捐赠时,特别强调了只赠与给儿子个人,是儿子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儿子的家庭,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该房子就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之内。
2、因此,如果公公在过户时没有明确表明房产归老公个人所有,则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媳妇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公公明确表示房产归老公个人所有,则房产属于老公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媳妇在离婚时可能无权分割这部分财产。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3、婚后公公把房子过户给老公,该房产一般应认定为老公的个人财产。以下是具体分析:赠与性质:婚后,公公将房子过户给老公,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一般被视为对老公一方的赠与。除非在过户过程中公公明确说明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否则该房产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老公受伤得到赔偿,老婆没有份,这是丈夫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丈夫因意外去世,生前购买的意外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并且受益人是妻子的情况下,意外赔偿金则由妻子取得,不属于丈夫的遗产,不需要分配。
老婆给老公购买意外险,老公出现赔偿老婆和父母怎么分配方案?我觉得老婆给老公买的意外险,老公如果出现了赔偿,那么保险的受益人就可以得到赔偿的,应该是老婆得到50%,父母双方能够得到50%。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但是,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按约定执行。按照上述规定,确定为一方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赔偿金,如果其本人死亡的,这些赔偿金属于遗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个人觉得不合适,男方婚前全款买房,房产为男方婚前财产,女方是没有份的,男方没有权利要求女方买家电,若需要女方买家电的话,那就要在房子上加女方名字,这样对女方来说才公平。家电是易耗品,过了几年之后就不值钱了,而男方的房子基本可以保值或者增值,这样算起来,男方稳赚不赔,女方明显比较吃亏。
女方父母给女儿准备的嫁妆:被子,寓意幸福美满一辈子;嫁妆箱子;日常用品;珠宝首;家电等等。女方若家庭条件好的,置办嫁妆的费用也不亚于甚至超过男方的彩礼。如果结婚时女方啥都不出,那么女方家的观念要么是重男轻女,要么把嫁女儿看为卖女儿,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说老实话,这一切要根据双方家庭的具体情况和协商结果来决定。你可以和你的妻子讨论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家电和部分家具是由女方购置,而房屋、装修和汽车则由男方承担。彩礼的具体金额则要看男方自身的经济状况以及女方的要求,一般从三万到八九万不等。
1、房产证只写老公的名字,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的,妻子有份。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老公)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妻子有相应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婚后获得的动迁房,即使房产证上仅登记了男方的名字,由于其是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理论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女方理应享有相应的份额。当然,具体份额和分配方式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如女方在此期间是否有贡献等。
3、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只有老公一个人名字,老婆有没有份视情况而定。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婚后购买的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老婆有份;若房子属于婚前购买并房产证上只有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形老婆没有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房产证只写老公名字,该房产仍可能有老婆的财产,需综合多种因素判断:婚后购买且无特别约定:若房产是婚后购买,即使只登记在老公名下,按照法律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老婆享有相应财产权益。
5、不动产产权证上单独所有,老婆是没有份的,只要不动产产权证是男方在婚前获得,那么,房子属于男方个人的婚前房产,女方依法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如果不动产产权证是夫妻在婚后获得的,因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其配偶也可以依法主张房屋的所有权。
6、房产证上只有老公的名字,老婆算业主。首先要搞清楚业主的定义:对物业公司来说,只要居住使用房屋的都可以叫业主,都是他们服务的对象,那怕你是租客。按这个标准的话,你只要住在房子里,就是业主,就可以享受物业公司的服务。业主的另个含义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叫产权人。
如果男方父母在遗嘱中明确表示遗产只归男方一方所有,那么女方没有份额。遗嘱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能够明确财产的分配意愿。当遗嘱明确房产归男方个人时,就排除了配偶对该房产的共有权,此时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主张份额。
综上所述,父母的遗产配偶是没有份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况。
丈夫继承父母遗产妻子有份吗 老婆没有继承男方父母的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不是男方父母遗产的继承人;但是如果继承遗产方的父母没有遗嘱或者明确意思表示遗产只由其子女继承的话,那么女方有权就男方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在一般情况下,父母的遗产配偶是没有份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