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州金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1998-08-20在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金港城115号。兰州金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20100710346356M,企业法人陈虹,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2、由兰州金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兰州金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受托物业管理项目主要有金港城住宅小区、新港城住宅小区、科教城雁滩住宅园区、兰州市文科职业学校等各类物业总计160多万平方米。
3、兰州新区的国企主要包括以下几家:兰州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如城市道路、桥梁、公园、广场等项目的规划建设。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注于新区的城市综合开发和运营,涵盖房地产开发、商业运营、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
4、兰州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新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主要负责新区城市道路、桥梁、公园、广场等项目的规划建设,通过高效的项目管理和优质的工程质量,为新区打造地标性建筑,提升城市形象。
5、兰州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主要负责新区道路、桥梁、公园等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
6、除了基本的薪资待遇外,兰州国芳集团还为管理培训生提供了丰富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管理培训生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年节福利:在重要的节日,如春节、中秋节等,公司会发放节日礼品或购物卡等福利,以表达对员工的关怀。
1、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房屋租赁管理,保障城市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甘肃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管理活动。
2、《城市 房屋租赁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兰州市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3、第四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第五条 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配租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各类房屋。
1、出租住房要求住房须符合建筑、消防、燃气等强制性标准,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禁止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及人均最低租住面积要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规定标准。租赁合同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需使用实名签订租赁合同,并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向房产部门免费备案。
2、国家对于商住房出租有以下相关规定:出租条件 产权清晰:商住房在出租前,必须确保产权清晰,无产权争议,且已办理完毕相关的产权登记手续。符合安全标准:出租的商住房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消防、卫生等标准,确保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3、国家关于房屋出租有以下明确规定:房屋出租的基本条件 房屋需具备合法建造和竣工验收手续: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不得出租。这意味着,出租的房屋必须是已经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确保建筑质量和安全符合标准的房屋。房屋不得为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的房屋同样不得出租。
4、房屋租赁税费 营业税减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对于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这意味着,尽管隔断房租赁行为可能受到打击,但符合条件的个人出租住房仍可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政策。
5、国家关于房屋出租有以下主要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要素:房屋基本情况: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装修状况等基本信息。租赁期限:双方需约定租赁的起止日期,以及是否享有续租权等。租金及押金: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金额,以及押金的金额、退还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