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费的标准是由温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决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2、住房面积标准 低于13平方米:根据部分说法,温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租房。这一标准较为严格,旨在确保真正住房困难的家庭能够获得公租房的保障。不超过20平方米:另一种说法是,温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但住房困难的家庭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3、公租房的面积原则上是40平方,但要以实际面积为准。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温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配租的结果。《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1、低于13平方米:根据部分说法,温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租房。这一标准较为严格,旨在确保真正住房困难的家庭能够获得公租房的保障。不超过20平方米:另一种说法是,温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但住房困难的家庭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2、公租房的面积原则上是40平方,但要以实际面积为准。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公租房的房租价格是由温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4、第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温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配租的结果。《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低于13平方米:根据部分说法,温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租房。这一标准较为严格,旨在确保真正住房困难的家庭能够获得公租房的保障。不超过20平方米:另一种说法是,温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但住房困难的家庭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的面积原则上是40平方,但要以实际面积为准。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收费的标准是由温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决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红枪会旧址为温县文物保护单位。红-会旧址位于黄庄镇西王村,年代为抗战。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红-会旧址被公布为温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黄庄镇:黄庄镇位于温县西北部,地处郑州、洛阳、焦作“中原金三角”腹地,北与沁阳市交界,距温县、沁阳两城各10公里。
小营杨四将军旧址位于招贤乡小营村,年代为清。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小营杨四将军旧址被公布为温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招贤乡:招贤乡地处豫北平原,位于太极之乡温县的西南隅,南滨黄河,西与孟州市接壤,辖16个行政村,总面积314平方公里,人口2万,耕地12750亩。
不超过20平方米:另一种说法是,温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但住房困难的家庭也可以申请公租房。这一标准相对宽松,但仍然要求家庭住房面积处于较低水平。建议与注意事项 咨询相关部门:由于存在不同的说法,建议温县居民在申请公租房前,直接咨询温县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公租房的面积原则上是40平方,但要以实际面积为准。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租房的房租价格是由温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